
HOTLINE
0371-69355379咨询热线:
0371-69355379
文章来源:互联网;时间:2020-04-10 10:42
这两天,上市公司总裁性侵养女的新闻受到大家关注,4月9日晚上,有媒体报道本案情况,讲述了被侵犯、报案、撤案、再报案等细节,我们一起来看一下。
据媒体报道,女孩名叫李某某,来自一个单亲家庭,在2016年起,她母亲就将小孩送给“养父”鲍某某收养。
被收养3个月之后,李某某遭受了第1次性侵,她当时刚满14周岁。在以后几年间,养父一直对她性侵,逼迫她观看淫秽视频,对她实行精神控制。
2019年4月9日,李某某向警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:在生理期发高烧,其养父对她性侵。同时,提交了带有血液、精液的卫生巾,养父擦拭过的纸巾。在当晚,公安机关就找了鲍某某做笔录。
李某某做完笔录后,在派出所沙发上睡着了,她醒来后,发现鲍某某就在旁边,而且一直往自己这边靠,对面的警察叔叔没有制止。
根据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,公安机发现可能有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线索的,都应当保护被害人,必要时,应当通关报有关部门对被害人予以安置、救助。
本案是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,如果鲍某某坐在被害人李某某旁边并往她那里靠,办案人员看到却没有制止的,明显已经违反了规定。
在后面几天,李某某找警察要DNA的检测结果,对方没有给她。到了4月26日,当地派出所出李某某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,认为没有犯罪事实。
根据司法解释,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除有碍案件办理的情形外,应当将案件进展情况、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被害人,并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。
被害人已经提供了相关的证据,这些证据检验结果如何?为什么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?为什么撤销案件?这些情况,需要与被害说明清楚。
据媒体南风窗报道,李某某的母亲告知记者,曾经有一位警察告知他们:“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,再管我就没工作了。”
女孩在律师的帮助下,向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申请书与部分证据,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,公安机关在2019年10月9日决定立案侦查。立案后,李某某在派出所连续做了两周的笔录。
从立案到媒体报道,已经过去了6个月,李某某目前没有收到任何新的消息,在2020年新年以后,李某某及其律师多次联系办案警官,但电话无法接通。
到目前为止,仍然无法确认鲍某某是否存在犯罪行为,但公安机关第一次说没有犯罪事实而撤案,第二次在检察院的监督之下又说有犯罪事实进行立案,实在让人感到奇怪。
第二次立案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,这个养父好像被取保候审了。根据规定,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进展、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被害人,但被害人及其律师,都无法掌握相关情况。
如有错别字还望见谅。转载请注明作者(杨恩雄律师)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请联系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