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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互联网;时间:2020-04-27 09:03
韩国N号房事件、李星星14岁开始被“养父”性侵、北京国贸地铁强行搂抱女孩、女子公开视频称被家暴16年。
愤怒,恐惧,难过的同时,我们不得不承认,世界有很多地方,女性仍是亟待保护的弱势群体。
李星星事件进入公众视野,韩红、章子怡等许多女明星纷纷声援,许多普通女性也温暖支持。这一行动被称为#姐姐来了#。
4月13日,面对背景强大、熟知法律漏洞的禽兽鲍毓明,千千律师事务所发声明:已经接受李星星的委托,跟进此案。
这家律所的创始人,就是作家刘震云的妻子、中国专职公益律师第一人、保护女性权益路上一直都在的那个姐姐:郭建梅。
1996年,郭建梅毅然辞去铁饭碗,此后20多年,她免费帮全国12万名弱势女性处理了4000多件诉讼案。
杀人情节残忍,按照当时法律,李彦必死无疑。没有律师愿意为李彦辩护,郭建梅接了这个案子。
上诉时,不少人都跟她说,李彦杀了人,没救了,可她不放弃:“她是杀了人,但要看看她为什么杀了人!”
结婚之后,李彦长期被丈夫打骂,被用烟头烫脸和下身,甚至因为撞破丈夫“偷情”被切掉一根手指。
最后那天,丈夫不仅言语辱骂,还打断了李彦右脚大拇指指甲。李彦最终将绝望化为比男人还大的力气,杀死了丈夫。
因为接下这个案子,郭建梅多次遭到李彦丈夫亲属围堵辱骂。但她下定决心拯救这个绝望的女人。
被家暴的女人也不止李彦一个。郭建梅还曾经接手过轰动一时的“湖北女孩遭丈夫挖眼案”。
26岁的小夏,因为生完孩子的第17天身体未康复,拒绝了丈夫同房的要求,直接被挖掉了右眼。
因为小夏没有财产和存款,郭建梅还亲自帮小夏筹备各种捐款活动,帮她免费装上了最好的“冰晶石义眼”。
郭建梅还解救过被“困”在工厂、走投无路的女工们。那个案子郭建梅打了足足三年,对手是张庞大的网络。
调查取证过程中,郭建梅屡遭白眼,吃闭门羹,还差点被狗咬,终于经过多方争取,为25名当事人赢得了应得的工资与经济赔偿金。
农民的土地被开发商、被政府收购了,理应得到补偿。但其中有一部分人——妇女——是得不到补偿的,尤其是出嫁女和离婚女。补偿的钱,往往被层层截留。
在这些问题的维权上,郭建梅要对抗的往往是黑恶势力、官官相护、地方保护,甚至是司法腐败。
还有次在登封,她遭到100多个拿着棍棒的村民追打,当时还下着雨,后来在警察的帮助下,她才连夜逃到火车站,披头散发,全身泥水,十分狼狈。
曾经很多人不明白郭建梅为什么做这件事,有人质疑她在作秀,起初她会解释,现在已经懒得理睬。
她的爷爷,不仅家暴奶奶,更是在家里营造了一种极其典型且严重的男权文化氛围。白面馍专属男性,而包括她在内的女性,只能吃红薯、窝窝头,而且还限量,常常吃不饱。
那时,奶奶做着白面馍的营生,却因为不敢吃,怕回家被爷爷打,在43岁那年,饿死在了卖馍路上。尸体被发现时,她随身挎着的篮子里还有几个没卖的馒头。
这些童年经历,烙在了郭建梅心里。从那时,关注和体恤弱势群体的悲悯情怀,便在她心中扎下了根。保护女性和儿童,也成了她心中懵懵懂懂的理想。
高中时,她立志要考到北大或清华,终于在1979年以河南安阳地区第一名的成绩如愿考上北大,并就读了法律系。
她先后在国家司法部研究室、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工作。后来,又开始在《中国律师》杂志社担任主编助理。
1995年,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在北京怀柔举行,前去采访的郭建梅,人生方向被彻底改变。
大会上,来自世界各地、有着不同肤色、说着不同语言的女律师们,谈公益、案例、谈如何发起捐款、如何推动民主法治。
NGO、人权律师、公益诉讼、妇女维权......铺天盖地的新概念涌入郭建梅脑海,犹如在她的眼前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。
“每个女性都应该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天赋。但是,我们必须认识到除非他们的人权受到保护和尊重,否则女性永远不会赢得充分的尊重。”
当时一位外国朋友问:“中国有没有从事妇女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机构?”答案是否定的。
郭建梅当场就觉得,这样的空白,应该由她来填补。她说:“那一刻我意识到,我找到了自己的生命家园。”
3个月后,她带领北京大学的几位老师,组建了中国第一个妇女法律援助机构——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。
缺少资金来源,每年靠几万块的资金资助,她甚至交不起房租。另一边,她面对的几乎全是贫苦阶层,有时要对抗许多黑暗势力,还饱受非议。
她不愿去上班,坐在办公室里不想接任何电话,甚至在中心五周年的研讨会上,面对着专家、媒体、政府合作方,当众哭了出来。
中心成立五年,郭建梅每天疲于奔命,一脑门做公益,援助弱者。开门几个月后,每天电话不断。
每天有全国各地的权利受侵者找到郭建梅,把他们当救命稻草。每个来咨询的人,心里都藏着一个悲怆的故事。
有人像祥林嫂一样一进门扑通直接跪下。一方面,他们的冤屈让人心痛;另一方面,一些人在长期维权和诉讼过程中受到了各种打击,包括身体的、精神的、心理的。
郭建梅感同身受,当时往往来一个人,她和律师们都跟着哭。日复一日。负能量太多,心理终于承受不住。
于是她们确定新的方针:不再什么案子都接,而是倾向于典型的、有代表性的案子。这样或许能用个体案例,推动妇女权益保障的整体进步。
在接星星的案子前,郭建梅也处理过几起典型的未成年强奸案。如河南平顶山小学教师性侵多名留守女童案、辽宁营口嫖宿幼女案。
许多都是12至13岁少女遭绑架并被强奸,但刑事诉讼过程中,涉及的罪名是“嫖宿幼女罪”。
她通过帮助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未成年幼女,让大家逐渐了解到“嫖宿幼女”是极其严重的性暴力罪行,并坚决要求废除被害幼女的污名化。
2010年,中心被撤出北大,不得不再度“流浪”。郭建梅重新设立了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和千千律师事务所。
原本她有过开发商业律师项目的设想,以便律所能够自己“造血”。一个案件,让她彻底放弃这个想法。
2011年,郭建梅代理了著名的宋山木强奸案。她永远都忘不了宋山木在法庭上狡辩的嘴脸。
宋山木面不改色地称自己和受害人刘云是情人关系,继而又说“她问我要钱”等等,向“卖淫”的方向狡辩。
辩词破绽百出,看着旁边抖得厉害的刘云,郭建梅脸被气得通红,宋山木刚说完,他的律师又开始“慷慨陈词”,颠倒黑白的说辞与宋山木如出一辙。
“你收了他多少钱?他给你十万你卖不卖?你明明知道那三千块钱跟这件事没有关系,你还要往卖淫上说,这就是你的辩护吗?”
如果是商业律师,做到郭建梅的程度,一个案子赚一二十万轻而易举。但郭建梅如今每个月也只领一万左右的工资,甚至比不上刚毕业几年的年轻人。
好在丈夫刘震云支持她做自己喜欢的事,家里也没有经济压力。她从小穷惯了,现在对奢侈品、名牌也没有欲望。
中心其他律师就没有这么“幸运”,每月几千的工资,有年轻的小伙子因为工资低被女友分了手,有中年律师因为不能提供好的物质觉得愧对老婆孩子。
有些人坚持不住离开了,越来越少的人能坚持下来。这也让我们明白,25年坚持免费做一件事,是多么伟大的一件事情。
不为名不为利,却有太多酸楚,究竟什么让她坚持下来?郭建梅说,自己从受助者身上看到了人性之光。
有一个妇女打官司,从黑发打到白发,虽然没有胜诉,但她所表现出来的坚强的精神和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,让郭建梅敬佩。
李星星早在14岁时就第一次遭受性暴力,之后三次报案未果,被警察搪塞,一次次陷入绝望,但她并没有放弃反抗。
这并不是一个个例,我们知道,除了李星星之外,还有许多女性正在遭受无法言说的痛楚,无处咨询。
中心刚成立时,尽管他们在大街上做了很多宣传,但当时很多人不相信法律、不打官司,很少人寻求法律帮助。
在农村,很多遭受暴力、性侵的女性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,是可以站出来反抗的。
而现在,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独立、自由、权利和人性的存在,意识到可以有尊严地活在这个世上。
郭建梅接过一个案子。四川女孩文静(真实姓名),她的校长在长达五年的时间一直骚扰她。她最后起诉了,一直告了几年,以败诉告终。
后来,因为这件事,文静几乎失去了所有。她和丈夫离婚了,周围群众、邻居、同事都把她当做不可理喻的人,回到家,爸爸妈妈也给她压力。
不过后来,文静告诉郭建梅,自己并不后悔。“站在世人面前,告诉大家,我被校长性骚扰了,虽然我败诉了,但是我呼吁法律能够重视这个问题,全民要重视这个问题。”
她接的案子,有30%-40%败诉的,有些案子在她看来本来能赢。但哪怕败诉,她也绝不能倒下。哪怕没有办法找到更有利的证据打赢这场官司,她也要坚持为她们发声。
也许前面依然有很长的茫茫暗夜,对手不止是熟悉法律漏洞的鲍毓明,甚至还有说不清的黑暗势力,但郭建梅又毅然站了出来,像以往25年的每次一样。
李星星不再是一个人战斗。单个女性或许是弱势的,当有个“姐姐”带领一群女性站出来守望相助,星星一定能等来太阳。